北京市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,《北京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〉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中提到:设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,须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。如果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培训活动,则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。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,须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同级科技、文化旅游、体育等部门意见审批。如果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培训活动,则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同级科技、文化旅游、体育等部门意见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