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已有6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、大股东等因未履行增持承诺或不减持承诺,被交易所或地方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,共计被开出10张罚单。其中,5家公司大股东未履行增持承诺,1家公司股东未履行不减持承诺。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表示,新证券法实施后,监管部门对公开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显著提升。在当前市场环境下,监管部门对增持承诺的监管更加严格。上市公司大股东、董监高等应认真对待公开承诺事项。否则,他们将面临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罚,以及来自投资者的索赔。